![]() |
|
|
离婚:| 离婚制度 | 婚姻知识 | 离婚条件 | 离婚手续 | 离婚程序 | 协议离婚 | 军人离婚 | 复婚再婚 | 分居离婚 | 离婚登记 | 离婚心理 | 抚养:| 离婚子女抚养 | 抚养费 | 抚养权 | 子女探望 | 变更抚养权 | 非婚生子女(私生子)抚养 | 亲子鉴定 | 监护抚养 | 涉外:| 涉外婚姻 | 涉外继承 | 涉外收养 | 涉外结婚 | 涉外离婚 | 异地离婚 | 跨国婚姻 | 涉外离婚诉讼 | 香港离婚 | 日本离婚 | 财产:| 婚前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房产分割 | 离婚户口 | 离婚公司分割 | 同居财产分割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债务债权 | 隐匿财产 | 诉讼:| 离婚纠纷 | 离婚诉讼 | 离婚上诉 | 离婚案例 | 法律法规 | 离婚调解 | 离婚调查取证 | 婚外情诉讼 | 重婚诉讼 | 婚姻:| 婚姻制度 | 无效婚姻 | 结婚登记 | 事实婚姻 | 军人婚姻 | 非法同居 | 同性恋婚姻 | 老年婚姻 | 收养子女 | 心理测试 | 婚姻心理 | 继承:| 法定继承 | 代位继承 | 继承权 | 遗产继承 | 遗嘱继承 | 遗嘱变更 | 遗嘱公证 | 遗嘱效力 | 口头遗嘱 | 继承人 | 继承纠纷诉讼 | 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案例>> 婚姻法学论文>> 法律说法>> 婚姻法在线教程>> |
| 中国离婚网 >> 涉外继承 >> 华侨及外籍人如何办理在华遗产的继承手续 |
华侨及外籍人如何办理在华遗产的继承手续 |
||
| 作者: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离婚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 中国离婚网推荐 |
|
华侨及外籍人可以继承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合法遗产,在申请继承遗产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首先向居住国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证明申请遗产继承人的职业、住址、与在华死亡人的亲属关系。申请人申请的公证书须居住国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办理认证的其他官方机构和我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二、来华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申请人持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如有遗嘱应同遗嘱一同)亲自前来办理,公证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审核后,如果经审核认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颁发继承权证明书; 三、申请人凭我国公证机关颁发的继承权证明书向遗产管理部门(如银行、房地资源局等)按法定程序和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事项; 四、遗产继承人需要证明的主要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继承人也可以在我国有关地方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核发继承权证明书; 五、遗产继承人不能亲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遗产继承的相关手续,可以委托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亲属代为办理,没有亲友的,可委托遗产所在的法律顾问处推荐律师办理。在委托律师办理的情况下,申请人须办理委托书; 六、委托书的内容应写明受托人的姓名、住址、权限。委托书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生效; 七、在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时,申请人可向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www.lihun100.com)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离婚网www.lihun100.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期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
|
|
| 法律编辑:离婚律师 法律审核:中国离婚网 |
| 法律网站导航>> |
| 搜索:华侨及外籍人如何办理在华遗产的继承手续 相关内容 | |
华侨及外籍人如何办理在华遗产的继承手续 |